纏訟多年和解收場 高通授權專利 諾基亞撤告
陳怡均/綜合外電 2008/07/25
全球手機龍頭諾基亞(Nokia)與手機晶片業者高通(Qualcomm)之間長達數年的官司,如今有了出人意表的突破,23日兩公司宣布針對授權紛爭進行和解,達成為期15年的合作協議,授權技術包含多項行動規格。2家大廠最後上演大和解的戲碼,不僅該彼此化敵為友,並且對於手機產業其他業者來說,亦極具意義。
2家公司表示,和解協議將撤消雙方所有控告,包括諾基亞向歐盟提出的抗告。根據協議,高通將授權諾基亞專利權,應用於諾基亞手機與諾基亞西門子通信(Nokia Siemens Networks;NSN)的網路設備,而諾基亞亦答應不會使用任何直接威脅到高通的自家專利,同時高通還可整合諾基亞技術於自家的晶片組中,此外高通授權的專利不只包括現有行動技術,還包括新崛起的WiMAX、LTE等新興技術。
諾基亞在1992年與高通簽署授權協議,並在2001年延長合約至2007年4月到期,不過自2001年起雙方則對專利授權意見不合,也使得諾基亞在2005年10月與易利信(Ericsson)、博通(Broadcom)、德儀(TI)、NEC和松下(Matsushita)子公司聯手,要求歐盟調查高通權利金收費方式,此後便引起一連串的訴訟案,諾基亞亦停止支付授權金,高通自2007年4月後即未將諾基亞授權金列入財報。
由於諾基亞和高通的專利權官司纏訟多時,彼此相互提出多起訴訟,如今達成皆大歡喜的結果也令外界大感意外。
雙方並未公布授權協議的實際金額,僅表示諾基亞將先支付1筆費用,日後再持續支付授權費,券商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分析師Timothy Luke表示,預估2008年諾基亞將支付高通約6億美元。另據American Technology Research分析師指出,預估諾基亞在2009年可望出售1億支採用高通技術的手機,若以2%授權費率來算(一般費率大多為5%),將付給高通最高4億美元授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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