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次產業 政府救?還是自救?科技與資本與競爭激烈密集型產業的豪賭何處該止
魏東陽/外稿 2008/11/18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這個令人既愛且恨的電子次產業,在全球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下,為金融業後,台灣第2個政府考慮紓困的行業。由於渉及到數百億元的規模,短時間內產業回歸正軌的機率不大,成為頭痛的問題。究竟政府該不該砸錢救?有必要嚴肅思考。
要強調的是,電子時報的立場,基本上應該挺DRAM業,主張政府施予援手,因為它是為電子業成立的;但從總體經濟與社會公平上及市場競爭本質等更高層面看,提出適當的建議,避免政府做出重大的錯誤決策,基本上是媒體人的社會責任。
探討這個問題,可以從政府該或不該紓困正反兩方所提理由分析。首先是正方,也就是應該紓困的一方申述,接著,反方的理由再逐一提出:
紓困的幾點理由
首先,該紓困係因DRAM產業投資金額很大,可以達成政府的兩兆雙星目標。缺少它,半導體業可能無法達到目標。不該紓困則系因DRAM投資額大,但產出的效益,基本上比不上南韓同業如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經濟政策目標能達成,代表當時的規畫設想正確;但無法達成,顯示政策可能過於樂觀,或者政府與業者在執行上未盡理想。
當然,也有可能是執行力太強,以致產出良率保持高度競爭力,才能不斷將價格殺低。究竟是流血競爭,使出全力硬撐;還是大家的競爭力都夠強所致,我們不能立判,但還是分得出高下,就像奧運賽,選手都是各國首選,仍得分出名次。
其次,該紓困的理由是,DRAM產業規模大,不能讓它倒。反駁者指這點沒有什麼道理,不能因為產業規模大,就沒法讓它倒。如果是這樣,美國汽車業是絕對不能倒(美國汽車渉及數百萬人生計,影響層面廣且深,DRAM沒有這個包袱)。18世紀英國紡織業曾是世界第1,不僅佔有全球半數以上市場,還握有關鍵的紡紗技術,最後不得不讓給美國這個後起之秀,而1960年代以後,美國紡織業被日本,亞洲四小龍,四小虎取代,現在則全部都被大陸取代。
產業發展歷史可參考
DRAM產業發展歷程極為相似。英特爾(Intel)不敵日本對手,放棄DRAM事業,全力改攻中央處理器(CPU),這是電子產業耳熟能詳的經典事蹟;日本在1980年代後,不敵台灣及南韓,目前和美國一樣,DRAM名存實亡,僅留下象徵性的1、2家。
紓困的第3個理由,DRAM產業對台灣電子產業供應鏈完整性很重要,缺少這一塊,就缺少一項重要競爭優勢。反駁者指這點站不住腳。DRAM是標準化產品,不僅可以快速、大量製造,各廠牌產品都可互相替代,沒有台灣的DRAM產品,還是可以向外國廠進貨。何況全球化以後,輕薄短小的半導體,隨時都可以走空運與快遞運達,及時組裝及時出貨。既然對電子業沒有致命的威脅,「喝牛奶何必自己養乳牛」的俗話便能成立。
接下來是,產業有景氣循環,未來DRAM還是有機會好起來,現在不紓困,等市場反轉,就會錯失機會。反駁者認為,景氣是有好轉的一天,如果業者能撐到那時,就自然而然脫困。但是撐不過者,因為政府紓困,就算撐過去,等下一度景氣低迷時,是否還要再次紓困。前例不遠,上一波科技泡沫過後,DRAM業不是便接受過紓困嗎?南韓在1998年以後對三星與海力士(Hynix)做過紓困,但也僅剩2家,而且這2家都有自己的技術做基礎,才能奠定今天的地位,且仍在DRAM事業上損失不貲。依照南韓邏輯,政府如果要紓困,就必須確定至少有1、2家DRAM能做到全球屬一數二,而不是去救數家不大不小的業者。
不要扭曲 倒果為因
還有一個奇怪的理由:台灣銀行體系對DRAM的貸款達到新台幣4,200億元,如果不紓困,可能會導致銀行體系出現風險。反駁者認為,這是本末倒置,如果不是前波紓困(政府政策及壓力)下造成,就是放款銀行根本沒做好產業(尤其是產業歷史)研究。如果這個理由成立,那麼隨著DRAM次世代技術的推進,到下一波不景氣來時,銀行體系的貸放餘額可能達到1兆以上的規模,屆時,政府是否還要紓困?
或許,這次紓困可以讓業者渡過低潮,等到景氣回春。就算如此,DRAM屆時的投資額會上跳到另一個更高階的競賽場地,18吋、24吋、30吋,誰知道?如到時不跟進,就等於放棄參賽;跟進,勢必投資更多、更大,DRAM業者不向銀行體系籌資,那要向誰?政府與銀行的口袋夠深嗎?若是這波低潮走的夠久夠長,紓困1案撐得過去嗎?如否,是否要加碼做紓困2案,紓困3案?
從常規的商業與企業常識看科技業,有很多是不能直接套用的。譬如,科技業的產業生命週期相當短,技術更新快與淘汰率高,很多科技產業與產品,雖然在市場上進進出出,因為規模不大,較引不起社會注意,也不會引發重要後果。
賭局終會分出勝負
但是重型科技業渉及的技術、資本與腦力密集程度高,相形之下,進入門檻與退出門檻亦高。DRAM是其中具代表性的,不僅因為它是單一產品,而且使用普遍,無形中對很多國家而言,是形象與技術實力表徵。但也是一個豪賭賭局,就像在最高級的賭場中,賭徒必須有極高的智慧(腦力),深厚的經驗(技術能力),還要有雄厚的財力。參與這場賭局的,都不是等閒之輩。賭局要賭多久,賭多大,沒人知道,惟一規則就是,每次進到另一場賭局,桌上的籌碼大幅提高。除了少數能掌握時機中途退場者能獲得報酬外,半途被逼出場者,都輸得難看。
對DRAM業者來說,此時放棄(不管是倒閉或被併於同業),面子上掛不住,口袋也損失慘重。對政府來說,重要產業受損,形象上也不好過;銀行的損失則更實際。這些,都很傷自尊與財務。但是賭局一旦進行,就是淘汰賽,總是要有人出局,最後才能分出冠亞軍。高科技產業的競爭定律是:贏家通吃。DRAM拚到最後,不脫此律。
平心而論,DRAM是自由競爭市場,而且是全球性的,原本需依市場競爭法則,終究會產生冠亞軍,或者誰適合存活下來,這點DRAM業者看了近20年,早就瞭然於心,無需政府介入。政府介入紓困,除了時間、條件、程度與分配紓困資金等問題,可能引發同業在公平上出現異聲,政府財政上現在與未來面臨的挑戰更鉅。如果未能確實掌握這個產業的特性,提出提升這個產業的明確方案,僅為紓困而紓困,就會讓這個紓困方案,最終變為愈紓愈困。
媒體報導未明確指出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救產業,不救企業」的具體涵義。如果官方判定台灣必須要有DRAM產業,筆者認為,比較自然的方式是讓市場決定何者最後可存活下來,再支持這家相對最具競爭力的企業(最多2家),如此,不僅可以穩定市場部分的供需狀況,也能讓真正的強者繼續參賽,把更多的腦力與實力放到技術研發上。企業強調核心競爭力,產業也同樣需要核心競爭力。面子與裡子可能讓人不願面對事實,自然力量最終仍會做出審判。 (本文言論不代表電子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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