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9, 2006

美國新力及戴爾等37廠商集體聲明反對WIPO的“Broadcast Treaty”草案

DATE 2006/09/12/01

  【日經BP社報道】 包括美國新力電子(Sony Electronics)、美國松下(Panasonic)、美國戴爾及美國AT&T等在內的37家電子及通信相關企業以及業界團體,公開反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提出的新國際廣播條約“Treaty on the Protection of Broadcasting Organizations”(Broadcast Treaty,廣播條約)草案,併發表反對聲明(PDF格式文件,英文)。

  上述公司認為,“這意味著廣播電視業務運營商將擁有新的知識產權”、“將阻礙新的數字家電產品以及服務的開發”、“有很大可能會把侵害廣電運營商權利的責任轉嫁給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等等。WIPO將在2006年9月11日起的1周內在瑞士日內瓦市召開討論Broadcast Treaty的會議。此次的聲明,目的是為了向將參加本次會議的美國政府代表團發出呼籲。

  WIPO在2005年9月26日~10月5日期間召開的會議上,開始了旨在使Broadcast Treaty成為正式條約的運作。反對該條約的陣營主張,Broadcast Treaty的主要目的之一應該是“制止接收微波電視以及有線電視的播放信號後任意在互聯網上轉發之類的行為”。然而,Broadcast Treaty的草案則規定“無論是否擁有內容的著作權,對播放的內容追加50年的新知識產權期間”。對此,美國著名電話運營商弗萊森電訊(Verizon Communications)的副首席顧問(Associate General Counsel)兼副總裁(Vice President)Susan Deutsch認為,“本公司同時也是一家在美國國內使用寬帶提供電視服務的廣電運營商,如果該條約方案得以實現,對我們有好處。不過與這種好處相比,因Broadcast Treaty的意想不到的副作用而帶來的問題更加重要”,因此站在了反對者一方。

  另外反對陣營擔心,在賦予廣電運營商以新權利的基礎上,還將會規定有關播放信號加密以及其他保護技術的權利。認為如果賦予這種權利,那麼廣電運營商有可能得以控制家庭內網路中的信號。其結果可能會對新的寬帶服務以及網路家電的開發帶來限制。(記者:Phil Keys,矽谷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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